城市之光 |
發(fā)布日期:201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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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光
做了壞事,就會有報應!然而用什么方式來給予這些惡人以“報應”?用法律或是暴力?
雷米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是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當體罰學生致使學生自殺的無良老師死于兇手的體罰,當堵住消防通道致使他人因為消防車無法到達而死于火災的無良司機同樣死于兇手釋放的火災,當因貪利而將母親逐出家門的無良逆子被兇手溺斃于子宮型的水袋當中時,你是否還會覺得這位帶給作惡者以夢魘,將鐮刀揮舞向社會新聞的反面典型,自詡為“城市之光”的兇手是兇手?面對這樣的人,你會支持甚至效仿他還會像書中的主角方木一樣不惜犧牲自己也要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這就是雷米在這本書中帶給我們的問題。
體罰學生的老師,校園欺凌的不良少年,不孝敬父母的逆子,徇私枉法的官員還有不遵循社會公德的人,一直以來,人們都希望法律能對這類人進行懲罰,可當法律的懲罰力度不足以填平他們心中的恨時,他們便會采取自己的方式。此時,當有一個人能站出來,遵循著“善惡有報,一報還一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種最原始的因果律對這些人進行懲罰時,很容易就賺取了人們的支持。或者說人們也在期待著有這樣的一位人物出來對這些人進行“復仇”,甚至恨不得化身為鐮刀上的利刃。對,就是復仇,不再是用善良去感化,也不再是用法律去懲罰,而是用暴力去對抗暴力,用更惡來壓制惡。不僅是中國,國外也是如此,諾蘭用《黑暗騎士》三部曲去討論這個問題,犯罪橫行的哥譚市,是需要像蝙蝠俠一樣懲惡揚善的騎士還是需要法律?大場鶇用了一整部的《死亡筆記》來討論,當一個人可以肆無忌憚地去殺掉罪犯,他究竟代表的是正義還是邪惡?他所行的是善還是與這些被他殺死的罪犯一樣的惡?而這樣的法外執(zhí)法,真的好嗎?
《城市之光》中有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我們都不能否認,這個城市已經(jīng)因為‘城市之光’改變了許多。對于我們來講,也曾經(jīng)動搖過。‘城市之光’究竟是對的還是錯的?在法律之外,殺人是不是唯一實現(xiàn)公平和正義的辦法?……但是,我想告訴這個城市里的所有人,以暴制暴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信仰暴力,只會帶來更慘烈的暴行。
是的,無論是“黑暗騎士”蝙蝠俠還是“城市之光”亦或是《死亡筆記》中的夜神月,他們和所有人一樣都是平凡人,他們沒有權(quán)力也沒有資格代表著法律,或者人們心中的正義與對善的渴望來施以審判。在《馬太福音》26章52節(jié)中提到,“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當你凝視著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與惡魔搏斗的人亦要當心自己也變成惡魔,當這些所謂的“英雄”選擇讓自己的雙手沾上罪犯的鮮血時,他們自身也與罪犯無異了。
一縷強光終會灑向大地,黑暗騎士必要脫下他的盔甲。“城市之光”必然會熄滅,因為真正的“城市之光”存在于人們的心里,是人們心中對于善的向往,對于理性的堅持,對于惡與暴力的厭惡,以及對于法律的信任與敬畏,彼此包容,彼此相愛。
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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